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主要由各州负责,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教育规划和职业教育,并通过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协调全国的教育工作,在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和进修方面,主要立法和行政管理权属于各州。全国性的文化艺术活动由联邦政府予以资助。对外文化交流由外交部负责协调。
大、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发达。实行12年制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学费全免,教科书等学习用品部分减免。小学学制4~6年,中学学制5~9年,高等学校享有一定自主权,对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实行自由入学,对部分学科规定名额限制。职业教育实行双元制,即职业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中的实践相结合。成人教育和业余教育相当普及。教师为终身公务员,必须受过高等教育。2006年公共财政用于教育的开支为762.83亿欧元,占财政总支出15.63%,国内生产总值3.31%。
2006/2007年度德国著名高等学校情况如下:
高等学校建校 年份 学生数 留学生数
科隆大学 1388 45567 4840
慕尼黑大学 1472 44174 6793
明斯特大学 1780 39028 3017
法兰克福大学 1914 37426 6110
柏林自由大学 1948 31332 5043
洪堡大学 1810 28396 4737
柏林工业大学 1799 26179 5531
海德堡大学 1386 25941 4840
(注:信息主要来源:中国外交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