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国有企业简况
德国国有企业也称为公共企业(Öffentliche Unternehmen),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和市镇所有三级。在法律意义上,德国国有企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按公法建立,往往负有特殊使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另一类按私法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由国家控股或参股。政府参股的国有企业按照拥有资本的方式分为两类:直接参股企业和间接参股企业。上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德国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私有化改革,德国国有企业数量大幅下降。然而最近十年,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以来,德国国企私有化进程开始出现明显倒退,各级政府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数量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
(一)联邦层面参股企业情况
据联邦财政部统计,截至2014年底,联邦政府直接参股企业、机构和基金共计107家,其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62家、合作社15家、非经营类企业5家以及政府特殊基金25家;间接参股且参股比例在25%以上的企业共计566家。两者合计673家。联邦政府直接参股企业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教育科研、能源供应、信息通讯等领域。
图1、德国联邦政府直接和间接参股企业数
数据来源:德国联邦财政部网站
(二)各联邦州参股企业情况
图2、德国各联邦州政府直接参股企业、机构和基金数
数据来源: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网站
据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统计,德国各联邦州政府目前参股企业、机构和基金共计1429家,其中,直接参股约787家,间接参股约642家。在各州中,汉堡直接参股企业、机构和基金87家,位列榜首。各州政府参股企业数基本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
(三)市镇参股企业情况
图3、2000-2011年德国市
数据来源: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网站 数据来源: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网站 德国市镇参股企业数量在经历2003年小幅回落后呈现逐年上涨态势。据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统计,目前德国市镇参股企业、公共机构超过13500家,较十年前增长约35%;2011到2014年间,市镇企业就业人数增加1万人至24.5万人。2000年以来,各市镇企业营业总额逐年增长,2011年达近3000亿欧元,约占德国GDP的10%。 二、德国典型政府参股企业 德国长久以来都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倡导者,一再标榜自身市场的公平和自由,排斥政府干预。然而在众多德国知名企业的背后均有国有资本的身影,政府扭曲市场、破坏公平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 (一)大众汽车 大众汽车作为德国支柱产业的代表企业,其股权结构设置十分特殊。根据1960年生效的《大众汽车法》,除下萨克森州政府外,其他股东无论占有该公司多少股权,拥有的投票权都不得超过票数比例的20%。该法还规定,所有需由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都必须获得五分之四的多数支持,而下萨克森州政府拥有大众20.2%的股权,因而对公司所有重大决策具有否决权。 (二)德国铁路公司 德国铁路股份公司1994年开始步入私有化进程,至2011年1月首次公开募股计划被彻底取消。目前,德国铁路公司仍为国有独资的股份公司。根据德国《基本法》和《铁路基础设施使用法》规定,允许联邦出售德国铁路公司的股份份额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49%。 (三)展会公司 德国各级政府将会展业作为一项重要产业给予高度重视,在各展览公司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参股。如位于汉诺威的德国展览公司由下萨克森州政府及汉诺威市政府分别持有50%、49.87%的股份。德国展览中心全部由各州及地方政府出资兴建,对场馆配套设施和交通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展览公司既是展馆的管理者,也是许多大型展会的举办者。在大型展会举办期间,各级政府官员均会到场为展览公司站台,如德国总理默克尔几乎每年都会出席汉诺威工业博览会和CEBIT展相关活动。 (四)德国电信 德国电信是欧洲最大的电信运营商,1995年实行私有化后联邦政府仍然持有公司14.26%的股份,并通过复兴信贷银行持有其17.44%的股份。德国电信为2亿余客户提供服务,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在多个国家设立分公司等,参与全球50多个市场的竞争。 (五)商业银行 2008年陷入危机的德国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市场稳定特殊基金(Soffin)完成部分国有化。目前联邦政府通过Soffin持有其15.6%的股份,总价值约22亿欧元,依旧是商业银行最大股东。 (六)萨尔茨吉特集团 萨尔茨吉特是德国第二大钢铁生产商,集团由100多家独立公司组成,拥有超过2万5千名员工,其铸钢技术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目前,下萨克森州政府拥有其26.5%的股份,是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七)巴符州能源公司 巴登-符滕堡州能源公司是德国继E.ON和莱茵集团之后第三大能源公司,2010年巴符州政府买入该公司46.75%的股份,并为此支付了47亿欧元,而目前该部分股份仅价值32亿欧元。 (八)其它重要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名称 参股比例 股份所有者 德国邮政 21% 联邦政府 空客 12.40% 联邦、巴伐利亚州 法兰克福机场 31%+20%+18% 黑森州+法兰 潘德布雷夫债券银行 20% 联邦政府 赫伯罗特公司 23.20% 汉堡市政府 德国联邦印钞公司 100% 联邦政府 莱茵集团 15% 北威州市镇政府 图5、德国国有企业政府参股情况 数据来源:德国财政部网站、德国《经济周刊》 三、德国国有企业引发的问题和风险 德国国有企业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事关国家或市镇的重大利益且以其他方式不能更好地或更经济地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国有企业来承担;在与私人企业发生竞争的领域,要让位于私人企业。然而在实际中,德国国有企业的建立和运营显然无法遵循该原则。州政府和市镇大量建立的酿酒厂、跑马场和旅行社完全无关所谓重大利益,并非必须由政府运营。在许多领域中,国有企业甚至与其他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引起经济界和社会广泛的担忧。 (一)高额债务风险 政府参与企业在带来更多财政收入的同时,许多企业也面临亏损,需要政府从预算中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据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研究报告,2014年州政府参股的企业、机构和公共基金债务高达1120亿欧元,约占债务总额的17%。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五贤人)中的Lars Feld指出,州政府及地方市镇行政部门提供的参股报告不具备信服力,从而无法准确评估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给经济运行埋下巨大隐患。 联邦州 债务总额 用于核心财政支出占比 % 国有企业债务 巴伐利亚 254.1 95 5 勃兰登堡州 205.1 81 19 柏林 733.8 81 19 不来梅 222.3 92 8 巴符州 581.9 77 23 黑森州 505.5 87 13 汉堡 340.6 68 32 梅前州 98.1 96 4 下萨克森州 605.3 94 6 北威州 1872.3 73 27 莱普州 333.9 98 2 石荷州 283.1 95 5 萨尔州 155.9 87 13 萨克森州 33.2 95 5 萨安州 203.7 100 0 图林根 159.9 96 4 图6、州参股企业债务在州债务总额中所占比例 数据来源:德国纳税者研究院网站 (二)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随着德国政府参股企业数量的上升,与私有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也呈加剧态势,引发经济界一系列批评。一是国有企业拥有更便捷融资渠道。由于具备政府背景,国有企业在涉及偿付能力等信用评定中比私有企业更具说服力,往往可以获得更宽松的融资条件和更低廉的利息;而且当国有企业陷入亏损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也更容易获得延长还款周期等优惠待遇。二是享受税收优惠。一些为完成公共任务、在法律或公共法协议框架下设立的国有企业,可以免征公司税和增值税;依法设立的公共事业机构,还可以享受免征房地产转让税的待遇。三是破坏市场价格机制。为保障其参股企业利益,政府会通过调税、收费等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从而使国有企业免受价格机制限制。然而价格机制是反映市场状况最直观有效的晴雨表,加入政府干预会阻碍价格发挥作用,生成错误价格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图4、2000-2011年市镇企业营业额占德国GPD比重变化
下萨克森州、汉堡市
不来梅市政府
克福市+联邦政府
(亿欧元)
占比 %